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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作者:长春健康职业学院     来源:未知    时间:2021-10-24 23:13    浏览:
为给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的机会,图书馆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提供了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
 

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需求表
岗位 工作职责
阅览区 负责各室图书清理、归架、分类、上架、理架、本室卫生、桌椅的卫生清理及摆放归位
创新创业空间及考研自习空间 各自习室的桌面、地面卫生杂物清理、桌椅的卫生清理及摆放归位
采编部 分编、交送图书
 
二、 录用程序
  递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 等待面试通知 → 面试成功后参加岗位培训 → 到岗

三、 递交“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联系我们
  地址:图书馆四层综合业务部
 
 

勤工助学须知
 
 
勤工助学活动是在学校的组织下,引导学生自主的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图书馆勤工助学团队的职责是配合图书馆进一步做好文献资源的管理、服务和宣传工作、完善图书馆与学生互动的平台,不断增进图书馆与学生读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共建和谐图书馆。
一、工作内容
1、完成书库管理工作。负责图书的上架、顺架、整架等;负责归还图书的充磁工作、收集读者阅览后随意放置各处的图书、接送另一校区的图书,并将这些图书分送各馆藏地。
2、协助图书馆完成临时性的工作。
二、工作时间
1、每天3个班次,分为上午、下午和晚上。
2、每周工作6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25小时。
三、工作要求
1、服从图书馆岗位工作安排。
2、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有事须请假,严禁无故缺勤。
3、细心、耐心、责任心强,能够吃苦、具有团队精神。
4、至少工作一学期,鼓励长期工作。
四、劳动报酬
根据学校勤工助学相关政策,上报学生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五、勤工助学申请流程
1、申请者请关注“学生资助办”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图书馆根据“学生资助办”提供的学生信息选择50-60人,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双选会”,与报名者见面洽谈,以确定最后人选。
3、图书馆经过筛选后,会及时通知符合上岗条件的申请者,若申请者没有收到通知,表示招收人数已满。中途若有已经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退出,图书馆会根据剩余申请表按报名顺序继续招人。
4、已经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每学期末向图书馆说明下学期是否继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开学之初,图书馆将根据其上一学期的岗位考核情况择优录用。
 
 
 

三、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的申请流程

(一)对不同年级同学参与勤工助学的建议
1.大学一年级:不鼓励学生从事校外勤工助学,但可适当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每周不超过4小时。
2.大学二年级:适当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每周不超过8小时。
3.大学三、四年级: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指导学生在参加勤工助学时,充分考虑岗位性质与所学专业及职业发展意向之间的关联性;有条件的学生可酌情参与一定的有偿科研工作;每周不超过12小时。
4.硕士、博士研究生:积极鼓励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各类勤工助学活动,特别是与专业有关的有偿科研工作,每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二)勤工助学岗位
目前,学校提供家教、学生礼仪队、教室协管员、图书馆学生助理员、校园参观引导员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除此以外,学校各学院(系、所、中心)和各职能部门也会设立相应的办公室学生助理岗位。这些岗位大都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所有学有余力的同学均可申请。
学生礼仪队服务于学校各种会议、颁奖典礼、晚会等大型活动,参与其中可以开拓眼界,锻炼气质,展现北大学生青春靓丽、活泼向上的精神风貌。教师协管员和图书馆学生助理员是学生资助中心分别联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北大图书馆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在教学楼和图书馆承担后勤保障和图书借阅等服务,锻炼动手能力和服务意识。校园参观引导员在五一、十一及寒暑假等时间为来北大参观的游客提供校园知名景点引导和讲解服务,助力校园秩序管理的同时,锻炼语言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种类众多的办公室学生助理岗位更满足了不同学生在辅助专业学习、锻炼实践技能和学习办公室文化等方面的需要,是重要的第二课堂。
(三)勤工助学报酬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薪酬一般为10-30元/时。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家教、企业实习)薪酬为用人单位(个人)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勤工助学协议时商议决定。
(四)勤工助学管理
1.院(系、所、中心)可向学生资助中心推荐勤工助学学生。学生资助中心在提供或推荐岗位时,对院(系、所、中心)推荐的同学予优先考虑。
2.校内外用人单位均提供岗前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快速适应工作。
3.学生资助中心对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勤工助学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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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015年10月14日 10:56  点击:[ 533]

一、为规范管理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协助学校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本着用好和管好的原则,特制定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图书馆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勤工助学管理:勤工助学学生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图书馆共同管理,图书馆由一名副馆长分管勤工助学工作。
四、勤工助学设岗:图书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工时定岗位,分别设立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其中: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通过几次或一个学期以内的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的勤工助学岗位。
五、勤工助学选拔:图书馆除技术维护岗外,其余勤工助学岗位在满足资助政策的条件下从优秀义务馆员中选拔录用。
六、勤工助学排班:根据勤工助学学生课余时间排班并安排在各个岗位,确保各个岗位能正常运转。
七、勤工助学考勤:严格按照排班时间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有事需向图书馆负责人请假,若无故离岗或脱岗的,将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
八、勤工助学工作纪律:凡参加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都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安排,不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对待读者热情、和蔼,不能与读者发生冲突。
九、勤工助学业务要求:熟悉金盘图书馆管理系统和图书馆业务工作,能满足图书馆工作需求,两周之内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将作更换处理。
十、勤工助学工时统计: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勤工助学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个月不超过40小时且不低于20小时。若因请假或中途辞职等各种原因造成当月工时低于20小时者,将按义务工作处理。
十一、勤工助学义务工作规定:凡参加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每周星期一晚上八点钟必须准时到图书馆,参加集体卫生大扫除且不计入勤工助学工时,原则上一个月内未参加卫生大扫除工作的,将作更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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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431-85183111 / 82538000

招生热线:0431-82533673

就业电话:0431-82533667

院办电话:0431-8253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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