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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的通知

作者:长春健康职业学院     来源:未知    时间:2023-03-28 15:27    浏览:
    “四不准”是指,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毕业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三不得”是指,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学校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已经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通过登录“智慧就业云平台”,及时核对本人就业数据,如与实际不符的可第一时间与就业办公室联系。各系、各辅导员不得强迫未就业毕业生签约,要严格遵守“四不准要求”。学校已开通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毕业生就业问题的举报,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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